水刑是古代的一种刑法,使犯人以为自己快被溺毙的刑讯方式,犯人被捆在条凳或斜坡上,脚上头下;行刑者用毛巾将受刑者的脸盖住,然后不断地把水倒在上面,使受刑者有了窒息和快被溺死的感觉。而另一种类似的处死犯人的酷刑,则是用湿纸张将受刑者整个脸盖住,一层又一层覆盖,过程中不停浇水,直至受刑者窒息而死。

水刑之所以残酷,在于过程中无法呼吸的受刑人在神经中枢控制下,张开大口用力呼吸地吞咽,大量的水被吸进胃、肺及气管中,导致受刑人在水中呕吐、咳嗽,肺及气管分泌大量浓鼻涕,大小便失禁,饱尝难以名状的痛苦,不断死去活来。

美国军方2009年9月份修改过的审讯手册中,迫于压力才禁止使用“水刑”和其它被日内瓦公约禁止的“残忍、不人道、有损人格”的审讯手段。